▲阿宏被依法判拘役20日,緩刑2年。(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自pixabay)
記者林昱萱/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士官督導長「阿宏」(化名)日前穿著軍裝,在外寢辦公室內拍攝自己生殖器的照片,並將照片上傳到網路上,供他人瀏覽。對此,宜蘭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阿宏基於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之犯意,在外寢辦公室內,用手機拍下自己穿著軍裝,裸露生殖器的猥褻照片2張,而拍攝完大約一個月後,阿宏又將2張猥褻照片上傳到社群軟體推特上。起初,阿宏將貼文設定為隱私貼文,但事隔幾天後,阿宏卻將貼文改為公開,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
有民眾看到照片後,向阿宏服役的單位舉報。對此,阿宏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也有推特截圖佐證,因此事證明確,其犯行堪以認定。對此,法官認為,阿宏先前沒有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考量他本次因一時失慮偶罹刑章,犯後也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此次之後應知警惕,無再犯之虞,依犯以網際網路方法張貼猥褻影供人觀覽罪,判他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並給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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