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女技工駕駛公務車出勤返回途中超速,遭開3500元罰單,她謊稱趕公務行程獲撤單。(圖/視覺中國)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基隆市政府工務處一名蔡姓女技士,日前駕駛公務車返回辦公室途中超速,遭開3500元罰單,竟向警稱「我趕公務行程」並要求撤單。成功撤單後,她以為神不知鬼不覺,過沒多久遭檢舉。台北地檢署認定她涉犯詐欺、偽造文書罪;但考量她自首並將罰單繳清,予緩起訴1年,但須繳罰單的10倍、3萬5000元給國庫。
蔡姓女技士於今年2月間駕駛工務處的公務車出外勤,回程因超速遭測速相機拍下,收到3500元罰單。因公務車一旦違規一律先行舉發,移送管轄機關裁處,遭舉發單位收到罰單後,如確認屬執行公務,於檢附證明文件經審核後即可撤銷。但蔡女卻於收到罰單後,不想繳交罰款,竟自己打報告稱自己因為還有公務行程得趕,所以才會超速被取締。
基隆市警局收到蔡女撤銷罰單申請文件以為屬實,就幫蔡女發函至監理所銷單。蔡女以為順利躲過免罰,不料卻遭人向廉政署檢舉。
檢方認定蔡女涉犯詐欺罪、偽造文書罪章當中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蔡女於偵查時坦承不諱,並乖乖將超速罰單繳清,檢察官以她自首犯行予緩起訴1年;但身為公務員卻做出壞榜樣,要求她以罰單10倍的3萬5000元,繳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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