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戀上好友妻後,為了讓老婆心死答應離婚,竟還打電話給岳母求對方「帶走妳女兒」。(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彰化報導
陳姓男子與好友的老婆潘姓女子搭上線後,他多次向妻子提離婚,甚至搬出家門與潘女同居生活,有次更直接打電話至老婆娘家,請求岳母幫忙「勸女兒離婚」。陳妻為此心情大受打擊,最後因受不了小三始終不覺得自己有錯,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彰化地院審結判潘女需賠償正宮70萬元。可上訴。
陳男與妻婚後育有1兒,他時常帶妻子與好友聚餐,不料,自己卻與友人的老婆產生情愫,曖昧後還交往。陳妻控訴,老公2019年2月底毫無預警向她提離婚,並表示需要一點空間讓彼此冷靜,騙稱要改住員工宿舍,實際上其實是搬去與潘女同居,偷吃2人相處宛如夫妻一樣,同進同出、日夜都膩在一起。
陳妻表示,她今年3月中旬有去2人的同居處找人協商談判,希望老公能返家,當天也有警察到場關切,先生當下雖然承認有外遇及和小三同居的事實,但仍堅決不回家,甚至連小孩都不要。
陳妻的姊姊則出面證稱,陳男為了離婚,還曾打電話向她媽媽拜託說,「請把妳的女兒帶回去」。在這之後,她為了替妹妹蒐證,多次跑去偷情2人的租屋處徘徊,發現他們互動親暱、常一起外出,陳男還都會替女方收曬衣架、丟垃圾分擔家務。
陳妻的姊姊再稱,潘女在自助餐店上班,平時都是穿著一般的婦女裝,不過一日下班收工後,竟馬上換了火辣服裝,她跟上前一看,不出所料,潘女正是要與她妹婿出去約會!
▲陳妻因挽回不了老公,氣得上法院提告潘女,最後獲償70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陳妻因同時遭配偶與好友背叛,精神大受打擊,故決定提告向潘女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庭上,潘女辯稱自己與陳男互動平常,並沒有如夫妻般牽手、摟腰、靠肩等親暱的身體接觸,且她彰化租屋處還育有2名小孩,陳男會前往她租屋處,僅是一群人好友相約聚餐聊天,當中並無混雜男女私情。
彰化地院審理時勘驗相關光碟影像,認為一般情形下,陳男應該不可能以客人身分替潘女扶起晾曬的被單、倒垃圾,又高頻率坐同一輛車進出,2人行為顯然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的正常程度,審結認定潘女侵害陳妻配偶權屬實,應賠償7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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