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休旅車駕駛在屏東縣萬丹鄉逆向行車,被警方開了兩張罰單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台休旅車18日下午行經屏東縣萬丹鄉2段與四維東路口,在設有中央分隔島的道路逆向行駛,嚇壞迎來而來的自小客車駕駛,憤而將行車紀錄器拍到畫面向屏東縣警局提出檢舉,警方對該駕駛依危險駕駛等行為,開了2張罰單,籲請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屏東警分局表示,有一台休旅車於11月18日下午14時22分,行經萬丹鄉萬丹路二段與四維東路口時,駕駛竟在設有中央分隔島的道路逆向行駛,嚇壞迎面而來駕駛人。其中有駕駛將行車紀錄器拍到畫面向警方提出檢舉。
警方檢視畫面,發現該駕駛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及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之違規事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3款處新台幣600-1800元及第43條第1項第3款處6000-24000元開單告發。
警方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避免因圖一時之便,發生無法彌補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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