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大罵「惡行惡狀」!劉承武懲處案輕罰書面警告

▲▼遭控護航建商瑕疵點交,「掃黃英雄」劉承武:遭抹黑。(圖/翻攝東森新聞)

▲檢察官劉承武。(圖/翻攝東森新聞)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因擔任社區管委會主委,竟在開會時對住戶咆哮,事情傳出後,法務部長蔡清祥更因此當眾痛罵他「惡行惡狀、丟檢察官的臉。」案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檢審會最後決議輕輕放下,對劉承武發布書面警告。

劉承武因經常在媒體上發表言論,儼然成為檢察界的名嘴,小有名氣。但他近年來多次爆發爭議事件,先是因提供法律諮詢,結果竟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詐騙工具,這部分已經被送檢察官審議委員會審查。沒想到最近更被媒體報導,他一人身兼新北市3個社區管委會主委,並涉嫌替建商「瑕疵點交」,甚至在管委會議上失控,對多名住戶咆哮。

▲▼劉承武遭控護航建商瑕疵點交,法務部長痛批丟臉。(圖/翻攝東森新聞)

▲劉承武遭控護航建商瑕疵點交,法務部長痛批丟臉。(圖/翻攝東森新聞)

事件爆發後,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受訪時,公開痛批劉承武的行為不妥,更說他「惡行惡狀、丟檢察官的臉。」而劉承武咆哮住戶的事件,由北檢調查後,送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北檢認定的缺失有三:1、劉承武未經核准兼管委會主委。2、劉承武開會時對住戶咆哮。3、劉承武參加四次住戶管理委員會會議均未請假。

案經檢察官人事審議會審查後,邀請劉承武到委員會陳述,據了解,他當眾承認疏失,並向全體委員致歉,還使出「苦肉計」,請委員會對他從重議處,並舉例說:記過讓他年終考核乙等、不能領取年終獎金、或將他年度職務評定為「不良好」。

此舉果然有用,委員會最後認為劉承武違失情節明確,但不需重懲,最後全體委員一致決議,只需對劉承武發布書面警告,不須另做處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