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妻發現丈夫的。(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黃宥寧/台中報導
台中一對夫妻,結婚4年育有2子;不料妻子卻在丈夫手機通訊軟體instagram發現他和一名女子曖昧對話,對方還以寶寶相稱。經追問,丈夫坦承與這名女子發生2次性行為,令人氣憤的是這小三竟是她的大學閨蜜,讓她深受打擊,於是向小三提出60萬元精神撫慰金,經法官審酌以30萬元賠償為合理。
人妻琳琳(化名)主張她與丈夫2016年結婚,育有2子。於今年5月時發現丈夫小剛(化名)手機通訊軟體instagram、LINE竟有與其他女生逾越男女關係的親密對話,一問之下小剛坦承外遇,而且在5月發生2次,這個外遇對象就是琳琳的大學閨蜜小芳(化名)。琳琳感到很生氣,因為小芳明明知道這是她老公,竟然還來勾搭更用「寶寶」相稱。琳琳認為小芳嚴重侵害配偶權,也讓她對於這段不倫之戀感到相當痛心帶來莫大的精神打擊;於是向小芳求償精神撫慰金60萬。
小芳提出抗辯表示,她與小剛的親密對話只是「打嘴炮」也並沒有上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她認為自己並沒有破壞琳琳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對於琳琳對她請求賠償金額也過高,而且琳琳對小剛已免除請求,認為她應該也要一併免除。琳琳復主張拿出書面資料上面還有小剛親筆簽名,內容為「小芳與小剛於5月6日、19日分別發生一次性行為。」
法院函詢甲汽車旅館詢問年5月6日凌晨2時左右,有無小剛或小芳本名登記進出紀錄,該旅館以「經由本司查閱並無該旅客入住及休息之紀錄」。另函詢乙汽車旅館詢問5月19日中午12時左右,房客進出登記紀錄,該旅館以「中午消費的顧客皆屬休息的客人,並不會登記旅客姓名,只會登記交通工具之車牌。」經查發現有小芳的車牌紀錄,但小芳卻說這不是她的車。
對此法官認為依相關證據無法判定小芳和小剛有無一同進出汽車旅館,或發生性關係通姦行為,但客觀上認定小芳與小剛的親密對話行為,已逾越已婚男子和其他女子正常社交活動所應有的分際,也對自身和其他人婚姻不誠實行為,足以破壞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認為琳琳請求精神撫恤金30萬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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