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曹男去年4月獲悉女同事曾墮胎,謊稱要去除嬰靈需與其發生關係,5度性侵得逞,法官判曹男須賠100萬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曹姓男子2019年4月得知女同事曾墮胎,趁機帶去摩鐵佯稱幫她作法去除嬰靈,最後卻猥褻、性侵,還偷拍裸照威脅發生關係,女同事2個月內共遭性侵5次,最終不堪成為曹男洩慾工具驗傷提告,桃園地院刑事部分判曹男7年徒刑,女同事提出附帶民事賠償150萬元,民事庭法官判准100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曹姓男子去年4月間佯稱要幫女子去除嬰靈,將其帶到桃園區某摩鐵,要求女子脫去衣物,聲稱:「嬰靈在旁邊監督」,女子驚恐之餘遂配合脫去衣物,曹男在其胸部、背後畫上符咒,但隔著女子內褲,偷偷以下體磨蹭猥褻得逞。
一週後,曹男再度要除嬰靈,將女子帶往摩鐵要求必須與其發生性行為才能除掉嬰靈,遭女子拒絕,曹男竟毆打女子強行脫去其衣褲,女子害怕嬰靈纏身,被迫與曹發生性行為,曹男趁女子睡著以手機偷拍其下體等隱私部位。
曹男此後,以類似方式強迫女子必須到摩鐵或租屋處與其發生關係,女子不從,曹男則以公布裸照恐嚇或毆打方式強制性交,總計2個月內5度強制性交得逞,同年6月初,女子不堪受辱到醫院驗傷向警方提告,警方循線逮捕曹男,檢方則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曹男。
桃園地院認為,曹男以女子曾墮胎,假借嬰靈等神鬼之說,迫使女子心生恐懼與其發生性行為,女子不從則遭曹男暴力毆打或公布裸照威脅,身心受創,雖曹男偵訊時坦承犯行,但未獲被害人原諒達成和解,判處曹男7年有期徒刑。
女子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包括精神撫慰金在內共求償150萬元,但曹男認為自己的能力只能賠到50萬元;法官審酌曹男犯行與手段、被害人所受痛苦、雙方身分地位等情狀,判賠100萬,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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