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姓男子背著妻子偷吃比自己年紀幼齒的鍾姓女子,2人交往期間每週至摩鐵發生關係2次。(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雲林報導
梁姓男子2019年間,在媽媽工作的內衣專賣店認識了比自己幼齒不少的鍾姓女子,接著他就背著護理師妻子與鍾女交往,期間還多次發生關係。梁妻一日從老公的行車紀錄器發現2人肉麻對話,崩潰告上法院。雲林地院審結衡量雙方財力,判鍾女須賠償梁妻25萬元。可上訴。
梁男與妻2011年9月結婚並育有1女2子,他2019年間在媽媽工作的知名連鎖內衣店認識了鍾女後,2人同年9月開始交往,期間一個禮拜約發生2次性行為,且梁男還曾遭妻子好友目睹,與鍾女開心在市場逛街。
梁妻痛訴,今年2月初她發現老公車子的行車紀錄器錄有與女性的親密對話,遂開始懷疑先生外遇,不過經詢問,老公矢口否認在外有女人,沒想到同月底,她便在友人的通風報信下,得知先生將車停在斗六市一餐廳前後,持鑰匙自然進到鍾女家,直到隔日凌晨5點多才走出來。
梁妻難過表示,由於當天先生騙稱是要去上班,沒想到竟是去找小三,氣得她當場拋下手邊工作,騎車前去堵人,雖然後來沒有抓到老公,但她有遇見鍾女,遂要求對方寫下切結書,答應不得再與梁男往來。
梁妻返家後氣得質問老公,「為什麼會去外面交女人?」不料梁男竟回應,「去放鬆心情…」後續還不斷替鍾女求情,希望切結書內可以附加條件「保證妻子不得對鍾女提告」,一切舉動都讓梁妻心寒不已。
雲林地院審理時勘驗相關錄音證據,發現梁男曾通電向鍾女說「為什麼綠茶會殺精?對你而言…反正你妹妹已經把你給我了」、「那你要親我一下喔,你幹嘛害羞喔~」等曖昧、露骨的言語,認為2人交往顯然已超過正常男女間的朋友關係,審結衡量雙方財力後判鍾女須賠償正宮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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