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圖/翻攝Facebook/王浩宇)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遭罷免後,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成為「報復性罷免」對象,而中選會於20日宣布王浩宇罷免案二階段連署通過,罷免投票就在明年1月16日,若罷免案成功則不補選遞補。
中選會20日宣告王浩宇罷免案成立,將函請被罷免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該罷免案於110年1月1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依照選罷法規定,罷免門檻為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1/4以上即通過罷免案。因此,就王浩宇所屬的選區看來,選舉人總數31萬5143人,同意罷免票超過四分之一7萬8786票,王浩宇就確定被罷免。
桃園市選委會表示,若罷免案通過,被罷免人從公告日起解除職務,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由於同一選舉區缺額未達1/2以上,因此缺額將不再補選或遞補。
此外,桃園市民政局與選委會已開始著手研擬投票規畫,考量疫情關係,投票過程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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