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議員提議修法,禁止在性行為時未經對方同意錄音。(示意圖,非本人/取自Pixabay)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近年網路上充斥未經本人同意而拍攝的性行為、性剝削影像,其中「N號房事件」震驚社會,甚至不少未成年少女深受其害。對此,南韓國會議員姜仙祐(강선우)提案修法,除禁止偷拍以外,還禁止性行為時未經對方同意下私自錄音。
根據《韓聯社》報導,共同民主黨籍國會議員姜仙祐昨(20)日在國會上提案增修「性暴力犯罪處罰法」,規定若未經同意私自在性行為時錄音,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金,而若以營利為目標錄音,則加重刑罰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韓國會議員姜仙祐。(圖/翻攝自姜仙祐臉書)
依據南韓現行法規,若未經對方同意拍攝性行為過程,將處7年以下徒刑、5000萬韓元以下罰金,然而卻未對單純錄音之行為處罰,僅規定若隨意散佈錄音檔,會被處以名譽毀損罪。
姜仙祐表示,「許多人拿著在性行為時的錄音檔威脅對方!希望能透過修法減少相關受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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