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按摩小姐交往後,不但每個月給3萬生活費,還幫還清350萬債務,結果對方卻神隱。(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俊(化名)2018年間多次前往台北一間舒壓館消費,認識以化名工作的按摩小姐君君(化名),並進一步交往,而他得知女友為了還債,不得已才會在舒壓館工作,便每月資助對方3萬,還拿出350萬元幫還債。孰料,君君拿錢後卻神隱,讓阿俊氣得提告求償。日前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阿俊主張有理,判阿俊獲賠3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俊主張,2018年12月與君君交往後,每月都資助對方3萬元,而他得知君君是因為積欠銀行200萬元和母親150萬,不得已才會在舒壓館工作,便決定協助清償債務,2019年7月間分別提領兩次現金,讓君君得以順利還債並離職,找一份新的工作,孰料,君君拿錢後,卻避不見面,仍持續待在舒壓館工作,他才驚覺自己受騙,決定提告討回350萬元。
君君否認有拿到350萬元,辯稱她沒告知阿俊真名,是因舒壓館工作人員,大多為保護自己都會選擇以藝名、代號示人,而阿俊曾有不理性的言語及行為,她才會遲遲未告知對方真名,並非刻意欺騙隱瞞,另外因兩人感情生變、阿俊有暴力傾向,她才會選擇避不見面。
法官勘驗刑事調查過程,發現君君曾坦承自己有陪阿俊去領錢,但不知道實際提領金額,而舒壓館員工也稱,君君曾提及阿俊幫還350萬債務,即會提離職,另外阿俊有銀行存摺紀錄佐證,阿俊與君君對話更曾提到「好好享受自由的第一天」、「星巴克有徵人、你家附近」等語,綜上足以認定,阿俊遭騙屬實,因此判阿俊獲賠3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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