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傑被依法判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基隆報導
一名有前科的男子「阿傑」(化名)在基隆某處招攬不特定男客,讓對方與小姐「花花」(化名)從事性交易,自己則從中抽取極微薄的傭金。對此,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傑先前才因為妨害風化案件,被法院判處3月徒刑確定,而他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之後,卻仍不知悔改,於執行完2個月後,就在基隆某處招攬經過的不特定男客,讓男客與花花從事性交易行為。
每次花花都會向男客收取1千元的性交易費用,而其中阿傑只會分得30元的酬勞,而有次阿傑在攬客時,招攬到一名喬裝的便衣員警,而警方也假意進入該處,並當場將其查獲,且於現場扣得2個保險套、潤滑液1瓶、計時器1個。
阿傑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又有相關證據佐證,因此其犯行足堪認定,而法官認為,阿傑的行徑已經敗壞社會風氣、善良風俗,在考量其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之後,依犯圖利媒介性交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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