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倩、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鳳邑雙慈殿今年8月捐贈6台「多功能搬運車」給消防局使用,當時由代理市長楊明州代表受贈,場面十分盛大,並配置於旗山、大樹、中華、新興、瑞隆以及美濃等6個分隊使用,消防局指出這項設備非常適合穿梭在巷弄內、克服地形具有高機動性,不過如今卻傳出礙於法令限制,恐怕無法合法上路救災。
▲消防局獲贈6輛多功能搬運車,當初由代理市長楊明州代表受贈。(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高市消防局副局長王宗展對此回應指出:「這6輛搬運車主要是在災害現場可以幫助同仁,搬一些救災器材,或是在道路比較崎嶇,或是難行的地點,它可以協助器具的搬運。」不過王宗展也坦言,當初就有考量到,想要讓「多功能搬運車」上路,必須經過農糧署申請執照,不過農糧署不認為這項設備可以在消防單位使用,因此這些車輛不能開上道路,必須由其他搬運車輛載送到車上,然後運到災害現場去。
▲目前「多功能搬運車」因尚未獲得合法掛牌,仍放置於所屬分隊內。(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不過消防局也指出,目前已經有大樹與美濃兩個分隊的多功能搬運車申請到牌照,但由於牌照是向當地區公所申請,其他四個分隊則尚未提出申請,但礙於農糧署認定,農業機具是供農業使用,若是用於消防則不能予以發牌。
對此高雄市農業局主秘梁銘憲說,農業機械使用證之申請,以下列對象為限:農民、農民團體、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農業機械使用證之核發,得供前項申請人利用該農機,以「從事農業耕作」,並得持以辦理「農機用油」或「用電」之優待事項。地方公所會針對申請者身分與使用目的會做審核,據以做核發的依據。但中央農糧署已有解釋與該作業規範不符,如果無法領照,應該與農用車非供農業使用有關。
▲消防局指出若未來仍無法合法發牌照,會使用貨車將「多功能搬運車」移至災害現場使用。(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目前根據消防局的統計,這6輛多功能搬運車,共分成2種大小,大台造價約17萬9千元、小台造價6萬9千元,當初鳳邑雙慈殿約花費80萬左右購置,其中大台長3.2公尺,需要更大型的搬運器具才能運送,而小台的長約2.4公尺,只需要一般的藍色小貨車就能搬運上路。
消防局強調,儘管未來這6輛多功能搬運車,不一定能夠領到牌照,直接開上路,但也一定會想辦法讓搬運車派上用場,不會辜負神明的一番美意,另外,未來也會考量是否分配到山區的分隊,以期該設備能發揮最大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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