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苗栗2死桶屍命案,死者分別為16歲蔡姓少女及54歲黃姓男子,其中據調查,桶屍嫌犯徐德益因不滿黃男在一起2690萬元土地詐貸案提供關鍵證據,且可能在庭上說出不利證詞,因此決定擄走黃男,殺害棄屍,但詳細事發原因,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台中、苗栗桶屍案,死者黃男提出詐貸案關鍵證據,遭嫌犯報復殺害成桶屍。(圖/記者白珈陽攝)
判決指出,徐德益2018年間透過林姓男子、張姓男子結識彰化一對何姓父子,當時知悉何父有一塊土地,徐等人便向何姓父子稱,可代為辦理貸款,讓何姓父子乖乖交出土地所有權狀、印鑑證明、印鑑章、存摺,隨後他們並未拿去貸款,而是偽造何父簽名,接著過戶至林男、張男名下,設定土地抵押權後,另移轉登記至一名楊姓女子名下,牟利共2690萬元。
2019年台中地院審理期間,桶屍死者黃男以證人身分,提供自己與徐德益、林男的對話紀錄,隨後徐轉為被告,後續偵查時,徐始終否認犯行,遭檢方另行通緝。不過,就在黃男提供證據後,徐也因不滿狀況逆轉,擔心黃男出庭說出不利證詞,引發報復殺機,便將黃男擄走,並活活打死,裝桶棄屍,但詳細事發原因,仍有待檢警調查釐清。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