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空間不敷使用,為廣納各界意見,妥適規劃未來國會願景,立法院訂定「立法院未來國會願景規劃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將提供未來國會院址的興建策略等建議。立法院長游錫堃24日受訪表示,先蒐集各方面資料,完整以後再成立遷建委員會,會比較有幫助。
▲立法院議場資料照。(資料照/記者徐政璿攝)
立法院23日發文給全體立委,檢送立法院未來國會願景規劃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等資料,而本案已由立法院長游錫堃於11月20日核定施行。
游錫堃24日上午受訪表示,立法院在1992年曾經要遷建到華山,後來沒成案,1999年通過241億遷到空總(舊空軍司令部),預算通過後來沒成,預算就收回,如今到底要不要遷建,要遷到哪,到現在沒有答案,因此先成立諮詢委員會,蒐集各方面資料,完整以後再成立遷建委員會,比較有幫助。
根據設置要點總說明指出,立法院從民國49年遷入現址(原為日治時期第二高等女學校),建物占地面積及空間有限,雖陸續增建議場、紅樓、群賢樓等建物,但空間仍不敷使用,而且各建物老舊且分散、動線凌亂,除結構安全堪虞,每年需耗費鉅資維修外,也影響各項議事運作的效能。
設置要點也提到,為提升國會國際形象及能見度,除了有提案建議立法院辦理遷建,也有為了要紓解立法院辦公室空間不足等問題,就院區現址更新改建的芻議。
為廣納並歸納各界意見,妥適規劃未來國會願景,立法院訂定「立法院未來國會願景規劃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共有10點,包括該委員會的任務,是要提供未來國會願景發展及規劃;推動公民參與、開放國會及政策宣導;未來國會遷建選址;未來國會院址興建策略、規劃及監督機制及其他有關未來國會願景事項的建議與諮詢。
設置要點規定,諮詢委員17人至21人,召集人由立法院長兼任,副召集人由立法院副院長兼任;其餘15人至19人由立法院長聘請建築、都市設計或都市計畫專長,或政治或國會研究專長等學者專家擔任。
設置要點也提到,該委員會每3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而該會召集人、副召集人、諮詢委員、執行秘書、工作小組組員均為無給職,但院外人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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