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命案 台灣律師3策略「要求對被告處以極刑」

▲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遭性侵勒斃案,死者家長對校方表達不滿,該校秘書長管美燕指出係家長誤會,校方會待鍾女家長來台後當面說報告說明。(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馬籍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案,家屬隔海委任律師,希望台灣司法對被告處以極刑。(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上月遭梁育誌隨機性侵殺害,鍾女父母日前已隔海委任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作為告訴代理人,全程參與訴訟審判。林瑞成表示,已代表家屬出庭,請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刑,未來案件起訴後,若認定有公務員過失,律師也將著手提出國家賠償訴訟,另循民事損害賠償、申請最高170萬元的犯罪被害補償等管道,為家屬爭取權益。

長榮大學鍾女10月28日晚間返回宿舍時遇害後,檢警追查發現,被告梁男早在9月30日就曾在案發現場附近,試圖擄走另名女大生未遂,女大生當天就曾前往派出所報案,員警卻未依規定開出報案三聯單,校方獲知後也未向上通報,內政部也認為,警方受理過程明顯瑕疵,轄區歸仁分局長已遭拔官。

對於全案可能有公務員疏失導致不及防範,受鍾女家屬委任的全聯會理事長、律師林瑞成表示,目前案件還在橋頭地檢署中,不便揣測發言,不過林證實,已經以告訴代理人的身分到地檢署出過庭,並向檢察官表達,家屬希望「對被告求處極刑」的想法

▲▼台南女大生,長榮大學。(圖/翻攝臉書)

▲涉嫌殺害馬來西亞籍女大生的梁育誌現在遭收押中。(圖/資料照)

林瑞成目前持續與鍾女家屬的馬來西亞律師葉海量保持聯繫,家屬目前規劃在檢方偵結起訴全案後,循民事管道向被告求償,不過被告財務狀況不佳,真正獲償機會不大,因此也會向犯保橋頭分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

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鍾女家屬可申請最高30萬元喪葬費、其中20萬元不用檢具憑證,精神慰撫金40萬元,以及鍾女無法完成的撫養義務補償100萬元,總計最高補償金170萬元。

此外,林瑞成透露,只要未來檢方起訴認定全案牽涉公務員過失,律師將全程參與法院審判,並代表家屬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但是相關求償金額以及對象,都還在研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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