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黃姓僱員爆發貪瀆案。(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莊智勝/基隆報導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黃姓約僱人員爆發「快單費」貪瀆案,收賄金額高達新台幣343萬6000元;案經基隆地檢署兵分多路搜索、約談涉案相關人等,經漏夜偵訊後於昨(23日)宣告偵結,並將涉案的黃嫌提起公訴。
基隆檢方調查,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站獲悉黃嫌涉貪後,即將情資報告基隆地檢署,並由主任檢察官謝雨青、檢察官何治蕙共同指揮偵辦,於109年7月28日發動第一波搜索、同步進行約談,並於翌日向基隆地院聲押黃嫌獲准。
黃嫌羈押期間,檢方再發動第二、三波搜索、約談,經比對相關人供述證詞、核對證物、密集偵查後,發現任職基隆市府都市發展處建管科的黃嫌,利用執掌基隆建築工程、施工管理、使用執照審核及核發業務之便,自97年起,即多次利用建商因成本壓力急於及早取得使用執照心態,於審核執照、中途查驗之機會,收取跑照業者、建商、營造廠等交付俗稱「快單費」之賄款,總計金額高達343萬6000元,其中除已扣押黃嫌所有之65.7萬元現金外,還命黃自動繳回餘犯罪所得277.9萬,全數匯款均已追回。
全案於昨(23日)宣告偵結,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對黃嫌提起公訴;另涉賄的建商、營造業者等人均諭知繳納緩起訴處分金5萬至50萬不等罰鍰。基隆地檢署呼籲,公職人員之廉潔為行政品質根本,公職人員當遵守法律,以澄清吏治並提升政府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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