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羅大佑(右二)於演唱會前夕,不滿周姓前經紀人在任職期間於臉書PO文抱怨,提告求償。(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藝人羅大佑將於28、29日,在華山文創園區舉辦「因為愛琴」演唱會,卻於演出前夕,不滿周姓前經紀人於任職期間,在臉書PO文「每天承受負能量」,提告求償30萬元;北院24日開庭,羅大佑律師表示,只要周女在臉書發文澄清就願意撤告,但周女相當委屈,表明「不願為沒做的事道歉」,本案將擇期再審。
羅大佑委任律師指出,周女雖曾擔任羅大佑經紀人,但任職期間2人並不是臉書好友,所以周女發文當下,羅大佑並不知情,是直到周女離職、發文9個月後,才在某位2人共同好友詢問下,得知遭周女抱怨「負能量」,本次提告,是希望周女能在臉書公開發文澄清。
周女則相當委屈,表示對此事相當遺憾,她當時發文並不是在說羅大佑,絕無罵人的意思,且近幾個月來,無論她怎麼解釋,羅大佑仍在通訊軟體上罵她;她不願為沒做的事道歉,刪文後不願再公開澄清,只怕引來更多關注、更加解釋不清,對羅大佑也不會有好處,僅願私下向羅大佑說明。
羅大佑委任律師表示,羅大佑並不在意公開,只要周女對外說清楚就願意撤告,求償金額也只是象徵性,將再與周女商談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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