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苗栗雙桶屍案嫌犯徐德益另外涉犯彰化何姓父子的土地詐貸案,他不滿死者之一的黃姓男子(54歲),在這起2690萬元的土地詐貸案中提供關鍵證據,加上擔心對方會在庭上說出更多不利證詞,於是決定將人擄走殺害,以強酸裝桶溶屍。而當時同樣被列為被告的林姓男子證稱,「我只分得300萬元」,但不知道另外兩人分到多少錢,意外成為揪出恐怖雙桶屍案的關鍵線索。
▲桶屍案警方搜索畫面。(圖/記者白珈陽翻攝,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徐德益2018年間透過林男、張男結識彰化一對何姓父子,當時聽聞何父有一塊土地,3人便向父子倆聲稱可代為辦理貸款,讓他們乖乖交出土地所有權狀、印鑑證明、印鑑章、存摺;得手後3人當然沒有幫忙辦理貸款,而是偽造何父簽名,接著過戶到林男、張男名下,設定土地抵押權後,再移轉登記至一名楊姓女子名下,共牟利2690萬元。
2019年台中地院審理期間,雙桶屍案死者之一的黃姓土地掮客以證人身分,提供自己與徐德益、林男的對話紀錄,隨後徐轉為被告,但在後續偵查時,他始終否認犯行,最後遭檢方另行通緝。不過,也就是這麼一個動作埋下殺機,徐男不滿黃男提供關鍵證據、逆轉案情,加上擔心對方出庭會說出更多不利證詞,因此決定將人擄走,活活打死再裝桶棄屍。
▲徐男曾自掏腰包數萬元致贈里民救濟金,還因此獲頒感謝狀。
而當時同樣被列為被告的林男在審理時供稱,「我僅分得300萬元,不知張、徐兩人分到多少錢。」不過,張男反駁他並未拿到錢,錢都轉交給了林;徐男也矢口否認涉犯土地詐貸案。雖然從證詞看來難以區別3人實際分得的金額,但徐男隨後直接「失聯」並遭到通緝,檢警深入追查,這才揪出恐怖雙桶屍案。
至於林男的下場,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正值壯年卻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加上有詐欺前科紀錄,素行非佳,事後也沒有與何姓父子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考量到他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家中還有一名年幼的孩子要養,從事太陽能組裝工作月收僅2萬5000元,最終依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雙桶屍案的詳細事發原因,還有待檢警調查釐清。(圖/記者白珈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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