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與妻子曾是大家公認的「模範夫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知名汽車音響大亨陳姓男子與妻子曾獲選為「模範夫妻」,後來兩人感情疏遠,他不滿妻子拿了1200萬元還不同意離婚,氣得一狀告上法院,結果反被揭穿外遇3次、還送王姓女員工BMW等醜聞。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陳男自認外遇,還育有私生子,顯然婚姻關係破裂的主因是他,無理由主張離婚,當然也不能請求給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最終裁定駁回告訴。
陳男在判決書中主張,26年前結婚之後,妻子一直不願意維持家庭整潔,兩人為此發生多次口角,他忍到2007年決定分房居住,2016年小孩長大了,這才搬離住處在外租屋,「我離家後每天還會回去做生意,偶爾上樓看看,發現妻子還是不肯整理家裡,雜物越堆越多」,想到雙方已經分房長達10年、分居3年,感情基礎已失,因此動了離婚的念頭。
陳男接著表示,與妻子曾達成口頭上的協議離婚,條件是他要給付1200萬元,沒想到錢都給了,妻子卻反悔不願意去辦理離婚登記,「我雖然在2001年間有外遇,但妻子已經原諒也沒有追究」,明明講好離婚條件也履行了,卻一再憑空誣指他出軌,實在忍無可忍,這才決定提告希望能討回1150萬元的財產。
▲陳男坦承有過外遇。
對於丈夫的控訴,陳妻辯稱,兩人婚後一起打拚,在汽車音響領域獲得很棒的成績,2008年還曾獲得當時的屏東縣長表揚為模範夫妻,然而真實生活並不如表面這麼美滿,丈夫從2001年開始外遇,甚至育有私生子,她因此罹患憂鬱症,「丈夫一直要求離婚,我不同意,所謂的口頭協議離婚,實際上是他要求我答應娶二房的事,還對我家暴、斷絕經濟來源,根本是逼迫離婚。」
陳妻強調,算一算丈夫至今一共外遇3次,其中一人還是公司的王姓女員工,她難過到在臉書PO文,「當她(王女)每天同進同出XX汽車音響公司上班,你為什麼還不放過我」,沒想到卻被回嗆一句「還同居什麼?我們要結婚了」,這才決定硬起來捍衛自己的權益,畢竟公司是兩人一起打拚做起來的,而那1200萬元其實是理財投資的資金,並非離婚協議的條件,「他的存款最少有2000萬元,這5年來他都將現金轉給王姓小三,還幫她買一輛BMW,2019年間甚至掏空3家汽車音響店的現金1700多萬元以及房貸360萬元。」
對此,屏東地院法官找來證人、調閱銀行資料,經過查證後認定陳男外遇、有私生子是事實,雙方婚姻關係出現破綻,是他要負起主要責任,無理由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離婚,自然也沒有理由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最終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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