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橋斷裂事故滿一年。(圖/內政部消防署及空勤總隊提供)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南方澳大橋於去年10月1日上午9點30分斷裂崩塌,事故導致6名船員不幸罹難。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日發布事故調查報告。運安會指出,南方澳大橋是特殊橋樑,維護指引卻不夠完備,該橋主管單位也疏於管理,才導致悲劇發生。
運安會表示,南方澳大橋位於漁港出海口,屬重鹽害、高濕度區域。大橋於使用多年後,吊索系統防水設施逐漸劣化,中央分隔島金屬箱體與高密度聚乙烯(HDPE)套管之防水接縫封條發生硬質破壞。
▲運安會今日發布南方澳斷橋事故調查報告,由主委楊宏智主持。(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表示,針對主橋設計來看,載重等沒有問題,都是合乎規定,因此不可能是因為貨運車過重,導致橋樑斷裂,另外雖然發現橋面瀝青鋪面較厚,但與實際拉伸極限負載相比,最大差距僅約2.5%,因此對橋樑載中影響不大。
不過由於南方澳大橋位於海面上,環境潮濕且面臨海水侵蝕危機,有鹽分的海水流入錨管,套管又無法排水或防水,導致積水,時間久了就會鏽蝕,加上公路機關沒有定期維護,鏽蝕嚴重也無法防範。
運安會指出,一般橋樑依法規需於2年維修檢測一次,然而南方澳大橋屬於特殊性橋樑,法規規定模糊,僅要求公路單位依照橋樑特性自訂維護時間,而南方澳大橋主管機關權責模糊,因此在民國90到105年間僅做過7次檢測,且多是以目測為主,維護力度不足。
▲南方澳大橋斷裂釀成6死。(圖/內政部消防署及空勤總隊提供)
運安會指出,交通部依公路法僅主管國道及省道之養護,未包括所屬機關之港區道路,造成該部轄下仍有如南方澳大橋之橋梁未納入維管範圍之狀況。
交通部航港局及臺灣港務公司皆非公路法定義之南方澳大橋公路主管機關,未能了解橋梁相關維護及檢測方式,故多年來皆執行一般性巡查及維護工作,未依交通部頒布之相關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針對南方澳大橋進行養護及檢測。
事故前除交通部外,各部會橋梁養護機關未針對轄內橋梁,自行或參照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相關規範,訂定特殊性橋梁之檢測及養護作業相關規範並據以執行特殊性橋梁檢測及養護作業。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圖/記者李宜秦攝)
另南方澳大橋重要構件多數設置於拱架、鋼箱梁或套管內,卻僅靠外部之目視檢測甚難發現內部劣化情形,檢視「交通部公路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與培訓要點」中之培訓課程內容,未有特殊性橋梁檢測相關課程,實橋檢測訓練亦未教導學員需進入箱梁或拱架等局限空間內進行檢測,無法確保檢測人員具有辦理特殊性橋梁檢測之能力。
運安會建議,交通部應檢討「交通部公路橋梁檢測人員資格與培訓要點」,針對特殊性橋梁檢測之培訓課程內容,提供橋梁檢測人員適當之特殊性橋梁檢測方式及訓練,提升檢測人員辦理特殊性橋梁檢測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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