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單親媽下藥勒斃6歲兒、8歲女,再吞藥輕生後來2童身亡,單親媽被救活。(圖/記者游宗樺攝)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0歲的吳姓單親媽媽離婚後,於今年2月帶著年僅6歲的兒子、8歲的女兒入住摩鐵,並下藥將小姊弟迷昏,隨後再以繩索將2童勒斃,並服藥企圖輕生;所幸前夫驚覺情況不對,急忙前往現場救援,最終僅母女3人僅吳女倖存。全案經檢方偵結後依殺人罪將吳女起訴,新北地院25日審理,依4個關鍵理由判處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吳女離婚後求職不順,經濟壓力大,又抱怨兩個小孩為何都是她一個人顧,姊弟生病的時候、不舒服的時候,都是她一個人在顧,24小時去哪裡都要顧著他們,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因此萌生「帶小孩一起死」的念頭,於今年2月13日先將小姐弟帶至某汽車旅館,企圖以枕頭悶死他們,但2個小孩求生意志強烈奮力抵抗,才沒讓吳女得逞。
▲吳女曾和子女合照,沒想到她竟因生活的不順遂,結束了孩子們的小小生命。(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不料吳女竟於2月15日,先帶著小姊弟去買童軍繩,小姊弟還很開心,媽媽帶他們去購物散步,沒想到吳女又帶他們到旅館,將搗碎的安眠藥摻入果凍餵他們吃,等他們昏倒後以童軍繩勒住2人頸部,過程中其實小姊弟都有掙扎,吳女竟加重力道…直到孩子們斷氣才罷手。
接著再傳訊前夫「我走了,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很孤單」後,飲用威士忌並吞下多顆安眠藥及抗憂鬱藥物。
吳女前夫於16日凌晨趕往旅館,卻只見到2具冰冷的遺體,及意識不清的吳女;據了解,吳女與前夫離婚後曾寄宿在哥哥家,卻因生活作息不正常與家人爭吵,才會帶著孩子搬到旅館,不料卻發生憾事,前夫心碎淚崩。
▲涉嫌下藥殺害兒女的單親媽被戒護送返警分局。(圖/記者陳豐德攝)
法院審理指出,1.人權團體雖有主張廢除死刑,但在全體國民尚未達成共識及修改法律前,法院仍應忠實依據法律規定,妥慎量處適當之刑並實現社會期待。2.吳女雖為單親,對子女仍有保護教養之義務,豈能因生活不順遂,即斷然片面決定剝奪子女的生命權,剝奪兒童成長與未來發展之無限可能性,造成被害家屬無法回復之傷痛,且影響社會治安甚鉅,其行為實不能寬待。
法院接著表示,3.吳女犯後毫無悔意,且迄今未曾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或有何認錯之表現。4.吳女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應該保護兒童的規範,殘忍殺害孩子也達到兩公約所謂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倘吳女不與社會永久隔離,則日後重返社會,恐再度僅因細故或自身情緒管理不佳而產生壓力,即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特別是弱小的幼童)生命權或其他侵害之可能性極高,因此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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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騎車載著一對兒女入住摩鐵,原本要共赴黃泉,自己被救起,小姊弟卻已身亡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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