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橋頭地院。(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橋頭地檢署接獲台東縣調查站情資,疑似有不法業者,佯稱是金融指數操作分析師,並為外商平台代理商,以每月可提供投資人固定利息、2年可回本等內容對外宣傳,詐騙不特定民眾參與投資,經檢方初估,自109年2月起至今,這家國際事業股份公司的46歲江姓負責人,以此手法吸引不知情民眾投資,不法獲利超過1億元,檢方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過橋檢與台東縣調查站、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過多日蒐證,23日搜索一家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查扣相關帳戶存摺,並通知該公司46歲的江姓負責人等6人到案說明,經過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這名江姓負責人對外疑似佯稱是亞太區金融指數操作分析師,並獲得外商平台的授權,為台灣、香港地區該平台代理商,有外匯、期貨操作的能力可以創造獲利,每個月提供投資人利息,且2年後可以完全回本。
另外又稱該旗下集團經營不動產包租代管、專款專戶投資台指期,也就是台灣加權股價指數,並有生技公司計劃在109年底到110年3月間掛牌上櫃,投資人可以將之前投資的資金轉成股份,取信不知情的投資人,讓投資人誤信確實有成立這個公司以及操作外匯獲利的能力,因而遭詐騙投入資金,初估從109年2月起至今,已經吸金超過新台幣1億元。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認為被告姜姓負責人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非銀行收受存款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反覆實施詐騙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