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人看到店內的小型貴賓犬,嚇到跑走而跌傷,控告飼主涉嫌過失傷害。(示意圖非當事犬/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小型貴賓犬「小露」(化名)日前陪林姓女主人到髮廊上班,獨自坐在櫃台旁邊的時候,1名女客人進店裡,看到小露的背影嚇一跳,拔腿就跑,事後控告林女沒管好狗狗,涉嫌過失傷害,但檢察官看了監視畫面,小露從頭到尾背對門口,只默默回頭看了一眼衝出店外的女客,無證據顯示林女違反注意義務,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提告的女客人不是首次到這間位於中山區的髮廊消費,當天她突然看到櫃台旁有隻狗狗的身形,當場嚇到轉身要走,但是不慎跌倒,導致膝蓋撞傷紅腫,女客人沒有驗傷,但自己拍下傷勢照片,到警局控告店內員工、狗狗的林姓女主人涉嫌過失傷害。
林女無奈表示,當時愛犬小露沒有對女客人做任何不當舉動,並提出店內監視錄影畫面,證明小露真的只是坐在櫃台旁,一動也不動,連女客人衝出店外造成騷動時,小露也只回頭看了一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影片過程,小露的確沒有做出任何攻擊性或突發的動作,看不出女客突然要離開髮廊的原因,因此以無證據顯示林女違反飼主注意義務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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