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本來恩愛過沒幾天女友竟告男友性侵,經查發現女友傳「好猛」讚男友,檢方認為不成立,男友再告女友誣告。(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40多歲男子與女友本來相當幸福恩愛,但有次因為在計程車爭執、發生拉扯,女友控告男友傷害。雙方分手後,過沒多久女友又告他性侵,但檢方勘驗男方手機發現,女生還有傳「你昨天好猛」的LINE內容,於是認定他並沒有性侵情形。被不實指控的男子相當生氣,對前女友提告誣告,經檢方認定確實沒有性侵,起訴前女友。
據悉這名男子阿元和文文(皆化名)是情侶,去年10月兩人共乘計程車返家途中,因為起口角發生爭執,阿元徒手拉扯文文,導致文文頭部有外傷、臉部多處瘀傷和擦傷。當時檢察官也依傷害罪將阿元起訴。
兩人因此分手,但分手後仍有往來,甚至還發生性關係,隔天文文還傳LINE給阿元,大讚「昨天好猛」,但過了一個禮拜竟對阿元提告性侵。檢警勘驗阿元提供他被文文稱讚的LINE對話,認為他們是在快樂的氣氛下享受魚水之歡,因此駁回性侵告訴。
分手不快樂還被指控性侵的阿元決定反擊,告前女友誣告。檢方再審理,認定阿元確實沒有性侵行為,刑責不成立,而文文當初的指控已構成誣告罪責,於是遭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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