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涉嫌偷拍14名女同事。(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彰化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是一間公司的執行長,但他卻涉嫌偷偷在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以此偷拍女同事如廁,累計共有14名同事受害。此外,黃男還曾經在公共場合,將針孔藏在鞋子等處,以此偷拍女性裙底。對此,彰化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10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指出,黃男在擔任某間公司的執行長期間,都會比其餘同事更早進入公司,並在2樓女廁內裝設針孔攝影機,等到其他同事下班之後,就前往廁所將攝影機拆卸下來,取出記憶卡將檔案轉錄到硬碟中,以此方式累計共竊錄了14名女同事的如廁畫面。
整起事件直到清潔員某天在清掃女廁時,發現馬桶坐墊有異,通知其中一名女同事前往察看之後,發現馬桶坐墊竟被藏了針孔攝影機,全案才因此曝光。此外,誇張的是,事跡敗露之後,黃男還將犯案證據丟棄到2樓男廁外的鐵皮屋頂,企圖滅證。
另外,黃男被捕後也坦承,曾在百貨公司、銀行內,將針孔攝影機放在袋子、鞋子,由下而上仰角偷拍女子裙下。對此,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為滿足個人偷窺慾望,就竊錄女同事如廁過程、身體私密部位,侵害女同事們的隱私重大,且犯案後又企圖湮滅罪證,惡性非輕。
法官也念及,黃男犯案後坦承犯行,且已經與女同事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佳,但因犯罪情節重大,且造成女同事身心受創,在考量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後,依犯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他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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