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呼籲,民眾接種流感疫苗應由專業醫師評估後施打。(示意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李忠憲、莊智勝/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某知名美妝品牌代理商一名蔡姓女經理,透過管道取得流感疫苗,明明不具醫事人員資格,但蔡女卻還私下以一劑900元價格私下替員工施打。對此,衛生局表示,11月初即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現場並未發現疫苗或針具,也未見未具醫師資格者執行醫療業務;但據員工描述,蔡女疑涉密醫行為,涉有刑事責任,現已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該公司內部員工指出,蔡姓女經理不具醫事人員資格,卻在今年10月間透過管道取得流感疫苗,還以一劑900元的價格替公司內部其他員工施打;檢舉人除了清楚描述過程外,還檢附施打疫苗照片,向衛生局舉報。
衛生局今(28日)回應,接獲民眾檢舉後,11月初即派員至該公司內部進行稽查,經查現場並未擺放疫苗或針具,且也未發現未具醫師資格者執行醫療業務;但據其他公司員工表示,曾聽聞蔡女在公司內替員工施打疫苗。因施打疫苗需醫師專業評估後為之,不得逕自替員工施打,且蔡女未具合法醫師資格,疑涉密醫行為,涉有刑事責任。
雖然蔡女否認,並稱檢舉人檢附照片中她拿針具僅是示範、說明打疫苗的重要性,並未真的施打,但事後仍遭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函移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詳細案情交由檢方釐清;倘若蔡女確實觸法,將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至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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