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沒10萬別嫁!離婚女苦勸「很悲哀」...痛揭傷疤:變免費傭人

▲▼情侶,吵架,男女,戀愛,分手 。(圖/CFP)

▲原PO最終決定離婚。(示意圖/CFP)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許多人都會戲稱「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名離婚沒多久的人妻就現身說法,「寧可守身如玉,也不放低標準隨便嫁人!」她娓娓道來,選老公一定要找月收入10萬元以上,且對老婆慷慨的人,因為「貧窮夫妻百事哀」;接著,如果真要結婚,也絕對別跟公婆住,因為所有的犧牲奉獻,都會被當成理所當然。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熱議。

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2.0」上發文表示,談戀愛千萬別被蒙蔽雙眼,以現實層面來考量,最好優先考慮月收入10萬元以上,且對老婆慷慨、願將薪水全數交出的男生,畢竟「貧窮夫妻百事哀」,金錢真的非常重要,這關過了,才需要繼續評估個性及家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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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繼續說道,若確定要結婚了,必須要求老公買房、搬出去住,「千萬不要跟公婆住」,因為若同住一起,一定會被要求做許多事情,並不會真的視如己出;因此原PO苦勸,女人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別任人欺壓,何況「現在男女平等,沒有什麼是女生該做!」

原PO忍痛分享自身經驗,她之前就是為愛犧牲,不但沒被夫家珍惜,還被認為「做到死也是應該」,每次下班回家很累,還要煮晚餐、洗餐具、做各種家事,若假日想出遊、睡晚一點,長輩又會意見一大堆,甚至連想買東西犒賞自己,還會被當成是在亂花錢,「在他們眼裡,媳婦就是免錢的僕人,要求你盡心盡力做家事,但卻不能花一毛錢在自己身上。」

▲▼             。(圖/翻攝自Facebook/靠北婚姻2.0)

▲原PO分享自身經驗。(圖/翻攝自Facebook/靠北婚姻2.0)

原PO苦笑,還好她沒生小孩,所以苦日子只維持3年就畫下句點,「我當時鬼遮眼,瞎了才結婚,居然讓自己過這麼痛苦!」對她來說,丟扇儀式、要求老公衣服放在老婆衣服上等傳統儀式,根本都是在打壓媳婦,要人做免費傭人、永不能翻身,「現在我覺悟了!我擺脫傳統媳婦的束縛了。」

原PO的慘痛經歷曝光後,網友看法相當兩極,「嫁人看人品,還有是不是願意疼你跟分享,負責在家庭,收入不是第一要看的」、「你可以考慮跟提款機生活啊,罵不回、打不痛,又有錢」、「你的價值觀讓我很無言」、「你的重點還是錢,要老公一個月賺10萬元,還要全數交給你」、「既然男女平等,不如你薪水10萬元起跳、對老公慷慨,賺的錢都讓老公管如何」。

不過,也有網友很能理解原PO遭遇,「我的婆婆也不准我的衣服放在先生衣服上面」、「什麼年代了,還那麼多的陋習傳統」、「遇到不好的真的就是入地獄」、「很慶幸你走出來了,替你開心」、「你一定要堅持住自己的信念」、「還好沒有小孩,真的萬幸」、「很好的觀念,一定會遇見對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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