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打413通電話!他激喊「我只要愛愛」 人妻淚訴:下體長期發炎

▲▼少女,滑手機。(圖/翻攝pakutaso)

▲阿傑向花花求償30萬元。(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阿傑」(化名)主張,與一名女子「花花」(化名)本為朋友,而兩人開始交往之前,對方卻告訴他,仍有多名男友,而兩人分手之後,阿傑還主張自己莫名被提告性侵,導致其身心俱疲,因此向花花求償30萬元。不過,花花則表示,阿傑在半年來瘋狂打電話413次,甚至還說自己只想愛愛,而她也因此下體長期發炎。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判阿傑敗訴。

阿傑主張,兩人最初為普通朋友,但因相談甚歡且住家靠近,因此在花花主動表示好感之後,兩人開始交往,而在交往之前,花花也告訴自己,她同時還有數名男友,而兩人交往大約一年以後,自己就已經不再與對方聯繫,沒想到對方卻突然跑到自己家中,和自己父母謊稱遭到其性侵,整起事件拖了2年之後,自己才收到不起訴處分。

阿傑主張,到現在都會夢到有關花花的惡夢,內心感到非常害怕,並擔心花花會拿無中生有的性侵一事威脅,終日提心吊膽,精神上承受嚴重折磨,久久無法平復,身心痛苦異常,因此決定向花花求償新台幣30萬元。

不過,花花則主張,兩人僅交往一個月,她就發現自己與阿傑有諸多理念不合,因此向對方提出分手,未料對方分手後心有不甘,依然持續要求自己與他發生關係,還威脅自己要照其意思約會,否則就要以揭發婚外情之事,告訴丈夫兩人交往事實。此外,花花也主張,5個月內阿傑共撥打413通電話,要求她與其發生性關係,自己還因次數過多,導致下體長期發炎需要開刀。

另外,由於阿傑先前與花花談分手時,曾爆發肢體衝突,當時阿傑被判處拘役35日,而花花的丈夫也曾對他提告相姦罪,讓他因此被判2月徒刑,緩刑2年,且民事部分應賠償花花丈夫30萬元。

對此,阿傑也對花花提出誣告罪,但目前此案仍在偵查中,而法官根據花花所提供的對話紀錄發現,阿傑曾傳訊表示,「我需要的只有愛愛」、「我一定要抓狂你才開心嗎」、「我想愛愛」等。另外,由於法官也發現,花花也確實在精神科、婦產科等處就醫,且阿傑也無法證明花花有何侵權行為,造成其精神痛苦,因此判決阿傑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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