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重機騎士9月行駛台88線快速道路時,遭高雄一輛水產行小貨車惡意逼車,碰撞後慘摔全身傷。(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時常傳出惡意逼車案件,交通部長林佳龍曾怒批車輛就像武器,惡意逼車可視為「全民公敵」,很支持提高罰則,應該要嚴懲,會要求相關單位研議。如今交通部有動作了,次長王國材表示,正研議提案修法加重相關罰則,包括提高罰鍰上限;另外,新增惡意逼車使人傷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可加重刑期到2分之1。
一名重機騎士9月行駛台88線快速道路時,遭高雄一輛水產行小貨車惡意逼車,碰撞後慘摔全身傷,引發全民怒火。事發後,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交通部修法提高惡意逼車罰則。對此,林佳龍當時強調支持嚴懲,會要求相關單位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積極研議,如何加重罰則。
▼惡意逼車的水產行小貨車。(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目前交通部主管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逼車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更將吊銷其駕照。
不過,據統計,2017年至2019年間,逼車違規案件就有1147件、擋車則有1450件,但真正在道路上發生的數量,恐怕更不只,顯然嚇阻效果有限。
而王國材11月30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正研議提案修法加重處罰,包括延長吊扣汽車牌照期間、提高罰鍰上限;另外,新增若惡意逼車使人傷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可加重刑期到2分之1。
▼林佳龍批惡意逼車是全民公敵。(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王國材表示,正研議提案修法加重惡意逼車罰則。(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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