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逼車是「全民公敵」擬重刑重罰! 交通部研議修法

▲台88快速道路,大型重型機被撞倒在地             。(圖/民眾提供)

▲一名重機騎士9月行駛台88線快速道路時,遭高雄一輛水產行小貨車惡意逼車,碰撞後慘摔全身傷。(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時常傳出惡意逼車案件,交通部長林佳龍曾怒批車輛就像武器,惡意逼車可視為「全民公敵」,很支持提高罰則,應該要嚴懲,會要求相關單位研議。如今交通部有動作了,次長王國材表示,正研議提案修法加重相關罰則,包括提高罰鍰上限;另外,新增惡意逼車使人傷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可加重刑期到2分之1。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名重機騎士9月行駛台88線快速道路時,遭高雄一輛水產行小貨車惡意逼車,碰撞後慘摔全身傷,引發全民怒火。事發後,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交通部修法提高惡意逼車罰則。對此,林佳龍當時強調支持嚴懲,會要求相關單位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積極研議,如何加重罰則。

▼惡意逼車的水產行小貨車。(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台88快速道路,大型重型機被撞倒在地             。(圖/民眾提供)

目前交通部主管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逼車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更將吊銷其駕照。

不過,據統計,2017年至2019年間,逼車違規案件就有1147件、擋車則有1450件,但真正在道路上發生的數量,恐怕更不只,顯然嚇阻效果有限。

而王國材11月30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正研議提案修法加重處罰,包括延長吊扣汽車牌照期間、提高罰鍰上限;另外,新增若惡意逼車使人傷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可加重刑期到2分之1。

▼林佳龍批惡意逼車是全民公敵。(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交通部長林佳龍。(圖/記者屠惠剛攝)

▼王國材表示,正研議提案修法加重惡意逼車罰則。(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 堵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