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41歲藝人丁小芹因賣假包被判有期徒刑2年6月,但卻未遵期報到入監,地檢署發出拘票,由永和警方負責拘提,據消息人士指出,她將於12月1日上午主動前往地檢署報到入監,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對此,丁小芹稍早也已閃避所有人,低調報到入監。另外,地檢署執行案件流程,檢察官訊問完畢後,會暫時安置一樓拘留室,大約11:40分許讓丁從「地下室」直接上車,載往監所
▲丁小芹去年9月開記者會公開道歉。(圖/記者陳家豪攝)
檢警單位調查,丁小芹自2015年8月起經營網路拍賣,宣稱所售的精品名牌包皆是由歐洲帶回,附有保卡、保證書,但因為定居海外搬家急售。許多人信以為真,下標購入香奈兒名牌包、名牌鞋、服飾等精品,不料事後送鑑定竟是假貨,甚至還有人匯款根本沒收到東西,總共有12人遭騙、被詐取17萬餘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她判刑3年半。案件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丁小芹舉行記者會公開道歉,不僅鞠躬20秒鐘,還淚崩認罪「我錯了」,並與11人達成和解。
▲丁小芹因賣假包入獄。(圖/翻攝自丁小芹微博)
二審智財法院仍認定她有罪,但考量她已知悔改,且需獨力負擔家計,因此予以減刑,判刑2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也未宣告緩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丁小芹勢必得坐牢。
原定上個月25日上午10點入監報到,但丁小芹以身體不適為由向檢方請假,整日未現身,檢方檢視丁小芹請假理由,認為不符刑事訴訟法規定,無停止執行之原因,因此予以駁回申請,並依法定程序發出拘票。丁小芹逃避入獄6天,1日上午總算到地檢署報到,準備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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