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航空公司主管,性侵嫩妹得逞,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房仲經理萬彭心在求職網站上,看到1名20多歲女子應徵航空公司地勤人員,竟假冒航空公司人事主管,誘騙嫩妹上車,在車上逼迫嫩妹口交,完事後還譏諷「要不是妳是處女,早就強暴妳了」。一二審均將他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7年1月6日凌晨1時許,在新北市鶯歌地區擔任房仲的萬男,在求職網站上看到嫩妹正在應徵航空公司地勤人員。萬男在半夜1點多撥打電話給嫩妹,謊稱自己是航空公司人事主考官,公司目前很缺人,要求先對嫩妹視訊面試,還騙說公司要做內衣調查,自己是男同志對女生沒興趣,要求嫩妹脫下外衣,嫩妹照做,最後僅穿著內衣褲與萬男視訊。
萬男見嫩妹單純可欺,再謊稱公司將錄取為由,要求與嫩妹單獨見面填寫履歷。2人相約凌晨3點多,在台北市中山區某超商見面。萬男隨即驅車北上,又以不便停車為由,誘騙嫩妹上車填寫履歷,萬男則開車在市區中繞行,車行間不斷閒聊航空公司相關事務取信嫩妹,最後將車子停在停車格裡,假裝要詳閱履歷。
而後萬男又以公司要設計情趣內衣為由,要嫩妹自慰以供調查,嫩妹這時才驚覺有異,斷然拒絕。這時萬男變臉怒稱:「我那麼有誠意開車到臺北了,你應該要好好表現」、「你這樣沒有誠意」,逼迫嫩妹坐到後座,而後自已也進入後座,脫下褲子自慰,接著又逼迫嫩妹口交得逞。萬男完事後還譏諷:「要不是妳是處女,早就強暴妳了」。將嫩妹放下車。嫩妹在朋友陪同下,告知學校輔導室,警方逮捕萬男,檢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萬男辯稱雙方情投意合,是嫩妹主動與他發生關係。但法院根據雙方對話紀錄與客觀證據,認定萬男確實性侵,一二審均將他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定讞。另外嫩妹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一審判賠80萬,二審改判賠50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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