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違規返台!台男英國染疫回國又確診 「不符2條件」最重罰15萬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公布國內新增4例境外移入病例,其中有1例是長期在英國工作的本國籍男性,10月底在英國確診新冠肺炎,11月28日返回台灣時無症狀,主動告知曾經確診並於機場採檢,今日確診。由於不符合返國2條件,指揮中心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分,最高可裁罰15萬元。

指揮中心表示,案679為本國籍30多歲男性,長期於英國工作,10月26日出現全身倦怠、流鼻水及鼻塞情形,因症狀未改善,10月28日於英國當地就醫,經檢驗確診,後續依當地規定自我隔離10天,隔離期間出現嗅味覺喪失情形。個案11月7日隔離期滿後症狀緩解,11月28日返國,入境時無症狀,並主動告知曾確診,於機場進行採檢,並於今日確診;同班機接觸者調查匡列中。

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該名個案不符合發病到登機超過兩個月,或者發病日已達十天取得呼吸到檢體陰性證明,這部分將會再做調查,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置,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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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確保海外確診COVID-19國人返國時之飛航防疫安全,並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的風險,已於6月17日公布海外確診國人之返國條件,包括: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或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指揮中心莊人祥發言人及預防醫學辦公室林詠青防疫醫師說明境外移入個案與檢附三日陰性證明相關事項。(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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