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南男嗆「拗蠻」被銬鐵柱...雙眼遭噴辣椒水! 警執勤過當遭記過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1名蔡姓男子指控台南市警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在查處違規停車時,對同車的90歲老父開出未繫安全帶罰單,因他嗆警取締「拗蠻」(台語野蠻、蠻橫無理之意),竟被李員持辣椒水噴眼,強行上銬逮捕,並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罪嫌送辦;市警三分局指出,李員使用防護裝備過程有瑕疵,決議從重處分,予以李員記過。

▲台南1名蔡姓男子指控台南市警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對同車的90歲老父開出未繫安全帶罰單,因他不服嗆警取締「拗蠻」,竟被李員持辣椒水噴眼,強行上銬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1名蔡姓男子指控台南市警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對同車的90歲老父開出未繫安全帶罰單,因他不服嗆警取締「拗蠻」,竟被李員持辣椒水噴眼,強行上銬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1名蔡姓男子指控台南市警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對同車的90歲老父開出未繫安全帶罰單,因他不服嗆警取締「拗蠻」,竟被李員持辣椒水噴眼,強行上銬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三分局指出,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於2020年10月13日處理1部自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時,經警方鳴笛驅趕,駕駛蔡男仍未將車輛駛離,員警下車查看後發現副駕駛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即依法掣單告發,過程中,蔡男出言:「警察拗蠻」、「警察很大嗎」等語,經李員多次提醒,蔡男不聽制止且情緒激動,李員使用防護型噴霧器予以制止,並依妨害公務罪嫌現行犯上銬逮捕,以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經該署於11月26日對於蔡男妨礙公務罪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三分局立即調查釐清李員行政責任。

▲台南1名蔡姓男子指控台南市警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對同車的90歲老父開出未繫安全帶罰單,因他不服嗆警取締「拗蠻」,竟被李員持辣椒水噴眼,強行上銬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警三分局表示,本案李員依法逮捕蔡民,適法性尚無疑義,如蔡男對於員警逮捕過程及期間因抗拒受傷部分有不同之認知,應由當事人循司法途徑釐清、解決,由司法機關公斷為宜。另三分局業已多次聯繫蔡男,如有提告之意願,三分局會儘速受理;另有關蔡男雙親在派出所呆坐挨餓6、7個小時一事,經查當時派出所處理員警有提供便當,但蔡男雙親並未食用。

▲台南1名蔡姓男子指控台南市警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對同車的90歲老父開出未繫安全帶罰單,因他不服嗆警取締「拗蠻」,竟被李員持辣椒水噴眼,強行上銬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警三分局指出,李員執行公務雖基於事實需要,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但使用過程中,李員於使用辣椒水並上銬制伏蔡男後(蔡被銬在騎樓鐵柱),蔡男行動已受拘束,惟李員仍再兩度使用辣椒水,且未提供清水予蔡男清洗眼部,事後未予以適時救護,顯與「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規定不符,使用過程有瑕疵,決議從重處分,予以李員記過。南警三分局表示,也將例案例教育,加強教育員警,注意使用防護裝備的時機及比例,避免再次發生相同違失。

據了解,48歲蔡姓男子開車載著行動不便的90多歲父親出門,遭三分局警車攔查,蔡男不滿李員針對副駕駛座的父親未繫安全帶開單,感到不合理,向李員脫口說出「太拗蠻」,而與李員引發爭執,被強制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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