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女調查官不會使用電腦假單,出國玩回來被認為是未經核准出國。(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林姓女調查官,今年2月帶女兒到西班牙玩了幾天回來,卻因未經核准擅自出國,被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移送,林女喊冤過去都是用紙本請假,這次經長官提醒,在2個月前就改電腦請假,不知為何如此,台北地檢署調查,林女確實4度點擊送出電腦假單,疑因不會操作而失敗,應無違法犯意,處分這起調查局移送自己人的案件不起訴。
這起調查局移送自己人的案件起因於林姓女調查官(45歲),任職調查局國內安全調查處,被列為「辦理國家機密事項人員」,非因公出國,須經核准,她2017年就曾請假帶家人出國旅遊,不過當時調查局的假單公文是以紙本運作,隔了2年後,林女又在2019年底,填寫紙本假單,表示將在2020年2月,帶女兒到西班牙遊玩。
▲檢察官發現,女調查官確實曾4度送出電腦假單,不知為何沒有成功。(示意圖/Pixabay)
長官接到林女假單,提醒請假流程已經改成電腦系統,林女拿回紙本假單,填寫電腦假單後,開心出國,沒想到玩回來,卻被人事室質疑,不假出國,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林女喊冤,稱自己真的有填寫假單,不知道怎麼會變成這樣。
檢察官根據林女辦公室電腦還原紀錄,林女可能真的因為首度使用電腦假單系統,不熟悉操作方式,在紙本假單被退回的當天,連續4度在電腦假單上按了「送出」鈕,結果都失敗了卻不自知,因此認為林女並無違法犯意,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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