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林金貴遭控2007年5月9日晚間在鳳山地區槍殺一名計程車司機,2010年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但他不斷喊冤,高雄高分院2018年8月間改判林金貴無罪,但最高法院審理後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歷經2年審理期間,高雄高分院3日更一審宣判,判林金貴無期徒刑。
▲林金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再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林金貴槍殺運將案判決逆轉再逆轉 。(圖/ETtoday資料照)
高雄高分院3日將原判決撤銷,改依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殺人罪判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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