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工程師外遇,還喊跟5個小三只是生理關係沒感情,妻子怒告,法官判賠35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Pixabay)
記者陳韻如/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工程師2017年2月間傳訊向妻子坦承,自己在外與5名女子發生婚外情,還發生性關係等,讓妻子崩潰提告求償。然而,工程師事後卻辯稱,他與女子發生關係只是生理上的需求,並沒有情感交流,且他與妻子對於性生活及在外的情感交往都有默契,而妻子也曾說過他外遇對她不會造成傷害,因此拒絕賠償,但說法不被法官採信,仍判他須賠償妻子35萬元。
根據判決,正宮小君(化名)指控,其工程師丈夫阿宏(化名)在外與多名女子搞外遇,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且她對阿宏與第三人合意性交一事,並未事前同意或事後認同,是她無力阻止,而非沒有受到傷害,因此決定對阿宏提告求償。
對此,阿宏辯稱,他與該5名女子發生性行為只是生理上的需求,並沒有情感上的交流,相對於固定、同居的對象關係而言,對小君的侵害尚屬輕微,且2人對性生活及在外的感情交往等都有一定默契,各自經營婚外情也是2人所心照不宣,另外他從友人口中得知小君也外遇,有明確的照片可以證明,且小君還曾說過他外遇並無法對其造成傷害,既無傷害就應該沒有損害賠償的必要。
法院審理時調查,從小君所提出的LINE對話及錄音檔中,可以認定阿宏外遇,且其中2名女子也出庭作證,足以認定阿宏確實破壞了夫妻倆之前的信任、共同生活的圓滿及幸福安全,嚴重侵害了小君配偶權。
此外,阿宏雖辯稱小君曾說他外遇無法對其造成傷害,但勘驗2人對話紀錄,小君曾多次傳送,「恨你」、「我痛恨你」、「你太過份了,背叛我20多年,我一直被你蒙在鼓裡,幾年前要不是我朋友在汽車旅館看到你,我一直不敢相信,這些年,我請徵信社,調查你,果然如此,檔案中不是一人,是數10人,我從徵信社人員手中拿了這些資料,你要我情何以堪」等訊息,足以認定小君確實承受相當之痛苦,因此最終判阿宏須賠償小君3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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