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邱茀濱/苗栗報導
立委陳超明涉嫌收賄案,經法院調查今(4)日裁定他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星期需至派出所報到。稍早晚間10點時,陳超明返回竹南服務處,過完火爐又吃了幾口豬腳麵線去霉氣,並強調自己是清白的,司法一定會還他公道。
▲立委陳超明返回竹南服務處。(圖/記者黃孟珍攝,下同)
台北法院4日審理立委收賄案,經訊問前太流董座李恆隆後,在立委陳超明、助理梁文一部分,證據已調查完畢,法院認為2人已無串證可能,裁定收押迄今4個月的陳超明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星期需至派出所報到。
陳超明晚間10點返回竹南服務處,一下車就受到支持者說歡迎回來,過完火爐後,進辦公室吃豬腳麵線去霉氣,並強調自己是清白的,司法一定會還他公道。
陳超明受訪時先感謝鄉親力挺他,並喊冤他從政10幾年,從來沒有碰過任何一項工程,當地的民意代表、鄉親也都清楚他的為人。值得注意的是,他不僅呼籲政府將「政治獻金法」廢掉, 還委屈表示自己被掃到颱風尾,「我是陪祭品,因為(檢察官)從頭到尾都問不出什麼,我都沒牽涉到。」
最後,陳超明又補充,「如果像這樣我有涉貪的人,大概立法院有95%到99%的人都要去涉貪了」,司法若要進步,一定是照著證據來說話,並感嘆「國家的力量太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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