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在大溪區被員警盤查,竟以三字經辱罵,徐姓女子見狀幫腔也以國罵辱警,雙雙被送辦。(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在大溪區員林路上接受員警盤查,員警在核對身分時,林突然以三字經辱罵執勤員警,雙方爭執時,林男小姨子徐姓女子見狀也以國罵幫腔辱警,2人以不雅言詞辱警過程均被員警密錄器錄下,雙雙被送辦,桃檢以妨害公務罪嫌聲請簡易判決,桃院判處拘役40天,緩刑2年,但2人不服提出上訴,桃院第二審合議庭駁回2人上訴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37歲的林姓男子去年8月25日晚間7時許在大溪區員林路上接受大溪警分局三元派出所白姓與李姓女員警盤查,突然情緒失控對2名員警辱罵「王X蛋啊警察,狗X養的」等語,在旁的徐姓女子見姊夫林男與員警爭執,上前查詢後竟也幫腔「機X毛啊、王X蛋、媽的你們」等語,2人當場辱罵員警過程均被員警密錄器錄下,員警將2人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桃檢複訊時,林男否認有辱罵員警言行,林男辯稱「我不記得了,家人跟我講我才知道;徐女則坦承有說過國罵,但辯稱「髒話本來就是我習慣性的口頭禪」,檢方根據警方提供密錄器譯文與現場照片截圖等證據,偵結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將2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簡易法庭審訊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林男、徐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但2人不服簡易判決提出上訴,桃院第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根據2人事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併履行賠償責任完畢,辯護人建請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等語,二審合議庭判決,駁回2人上訴,維持原判決,2人均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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