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王嫌貓臭,帶人妻上摩鐵,被人夫提告,判賠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小王阿炫(化名)透過臉書結識人妻小青(化名),2人進而交往並到摩鐵開房間,被小青丈夫阿宏(化名)一狀告上法院。阿炫事後辯稱,是因家裡貓很臭、馬桶故障等原因才到摩鐵,但沒有跟小青一起去。不過,法官不採信其說法,認定阿炫侵害阿宏配偶權,判他須賠償阿宏30萬元。
根據判決,從事軍職的阿宏提告主張,他與小青結婚多年,但自從小青透過臉書認識阿炫後,便經常相約外出,而阿炫明知小青已婚,卻仍與小青發生舌吻、摟抱,甚至是撫摸性器官的親密行為,更一同於2019年11月3日上摩鐵開房,至少共處3小時以上,讓他身心受到極大痛苦,憤而對阿炫提告求償。
阿炫出庭則辯稱,他與小青並未發生任何親密行為,且會去摩鐵是因覺得在家睡不好、貓很臭、馬桶故障等原因,才跑到摩鐵住宿,但是單獨前往,並沒有帶著小青一起。
不過,法院在審理時,阿宏提出他與小青的對話錄音及對話截圖,內容包括,小青坦承與阿炫一起上摩鐵,且2人洗完澡之後,「他就開始,就是抱我,然後親我」,更坦承2人有撫摸生殖器,另外還有2人在車上舌吻一事,小青也全盤承認。
對此,阿炫駁斥錄音內容,表示阿宏與小青的談話並非真實,全是阿宏誘導小青說出的對話,並不足以證明他侵害了阿宏配偶權,但法官認為,這些對話以一問一答方式進行,且具體過程全是由小青自己所陳述,而這些內容涉及自身名節,小青沒有憑空杜撰的可能。
此外,阿炫辯稱是因貓臭以及家中馬桶故障,他才到摩鐵住宿,但經查,阿炫住處附近的摩鐵距離他與小青一同去的都還要近很多,他卻選擇車程至少15分鐘遠的摩鐵入住,並不合常理,再加上其入住的摩鐵距離小青住處較近,明顯就是為了配合小青才選擇該店,一審法官因此認定其侵害阿宏配偶權,判他須賠償20萬元。
阿宏事後認為判決過輕提出上訴,二審法官審酌其與阿炫的身分、地位以及經濟能力,再加上阿炫的加害情節及犯後態度,最後改判阿炫應再多賠償阿宏10萬元,共需賠償30萬。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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