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連收22張罰單。(圖/翻攝《爆怨2公社》)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獨自在轎車內吞雲吐霧,2小時過去了,總共抽了22根菸,每次扔菸屁股的行為都被後方民眾拍下檢舉,事後男子收到環保局寄來的22張罰單,高雄市環保局證實此事,表示一共裁罰2萬6400元,依照檢舉辦法,檢舉人可獲15%,也就是3960元。
▲檢舉達人拍下駕駛往外丟菸蒂畫面 。(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有一名高雄網友將一疊罰單都PO上社群《爆怨2公社》,引發熱烈討論,他說:「想問一下,在同一天,同一地點,在2小時內,一個人自己在車上抽菸,被環保局連續開罰22張,亂丟菸蒂的罰單,請問這樣要繳多少錢啊?真的暈了」,貼文一出,引來千名網友留言回應,「怎麼有辦法2個小時抽了22根」、「這個檢舉人賺翻了」、「抽這麼多都不暈嗎?」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隨地吐痰、檳榔汁、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違反者,可依法告發並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高雄市環保局也證實此事,此案是9月28日於鳳山區八德路旁,男子於車內抽菸並且拋棄菸蒂於車外全被拍下,於11月20日裁罰,由檢舉者拍下影片,合計共有22件,一件一罰,開出22張每張1200元的罰單,共裁罰2萬6400元,行為人可向環保局提起訴願,若繳交了全額罰金,因有設立「檢舉制度」,檢舉者可以得到15%的獎金,一共是3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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