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父親過世後,在辦後事期間與哥哥、大嫂槓上,嗆對方「俗仔」、「畜牲」。(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胡姓女子的父親過世後,去年4月20日在殯儀館火葬場旁與哥哥、大嫂處理後事時,以「俗仔」、「畜牲」等語辱罵兩人,還罵大嫂「從沒給過孝親費、煮飯給公婆」。事後,胡女遭哥哥、大嫂提告求償200萬元,日前橋頭地院審理,判胡女賠1萬2000元為適當,可上訴。
哥哥、大嫂主張,胡女的說法全是不實謠言,足以貶損兩人的人格、社會評價,因此提告求償。胡女否認是謠言,辯稱她與兒子到達告別式現場時,大嫂即大聲指責她與兒子,當天兩人是互相叫罵,錯誤不完全是她造成的,且刑事程序大嫂只提出針對她不利部分。
法官勘驗當天現場錄影畫面,發現胡女確實說過「我爸爸走了,我們去拜飯,我哥哥他要上班,他就是晚上下了班,買兩個便當,早上一個下午一個,你知道,他要上班,早上他要上班去拜,下午我去拜,為什麼他老婆不去拜啊」、「我拜我爸都不行嗎?他這個做媳婦都不拜。我跟你講,公公婆婆你問他有沒有煮過一餐飯。每個月我來照顧我爸爸,他付兩千塊他都不出,你知不知道。兩千塊耶,養公公婆婆耶。畜牲!」
對此,法官認為,上開言論足以產生大嫂為「不孝媳婦」之觀感,有損大嫂的名譽,也確實貶低哥哥、大嫂的人格,即便胡女辯稱內容屬實,該言論僅涉及家族內的事務,屬私生活領域,不屬公共利益,仍有賠償之責,因此審酌兩造情狀後,判胡女賠1萬2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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