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被陳菊告妨害名譽案,3度獲得不起訴。(資料照/翻攝自《雲端最前線》)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發言人胡文琦3年前公開質疑,行政院介入民進黨內高雄市長初選,調查有意參選的立委林岱樺囑託案,胡並指行政院官員是受到「某直轄市市長指揮」,當時的高雄市長陳菊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案經高雄地檢署2度以胡發言從未提到陳菊等理由,處分不起訴,經移轉管轄到台北地檢署,7日作出第3次不起訴處分。
胡文琦在2017年4月19日出示公文,指行政院疑介入參與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並質疑當時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至少查了林岱樺12件囑託案,胡表示:「陳美伶屬於新潮流系,受某一位直轄市市長指揮」,「把行政院當成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的戰場」。
當時擔任高雄市長的陳菊認為遭影射,控告胡文琦涉嫌妨害名譽,高雄地檢署2度調查後,都以胡文琦並未點名提到陳菊等理由,處分不起訴胡,陳菊持續再議後,高雄地檢在2019年底,以胡文琦發言的地點在國民黨中央黨部為由,將案件移轉管轄由台北地檢署接受偵辦,北檢調查後仍對胡文琦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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