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為避免車輛久停,台北市政府2019年7月1日祭出規定,若有車主停放車輛且未繳費用超過30天,且告知15天後仍持續情形,會將汽機車拖吊至保管場,公告3個月沒領車則進入拍賣。台北市停管處科長謝君毅表示,截至11月30日,一共拍賣了166輛車,其中汽車59輛,機車107輛。
▲北市面對久停車輛祭出狠招,若經過2階段警告後仍置之不理,會將汽機車進行拍賣。(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針對北市解決久佔停車格辦法,謝君毅7日受訪時表示,自2019年7月1日上路的「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規定,若有車主停放汽車、機車在停管處轄管的路邊停車或路外停車場超過30天沒有繳費,第30天就會張貼拖吊通知單在汽車擋風玻璃、機車座墊上,告知車主已經久停且未繳費,要求對方限期15天內繳清停車費或駛離。
謝君毅指出,若15天後該車輛動也不動,就會拖吊至保管場,並且會郵寄領車通知給車主,要求繳交移至保管費,汽車移置費為1次900元,保管費1天200元,機車移置費為1次200元,保管費1天50元,沒有時間上限,累積至3個月沒領車就會進入拍賣。
謝君毅指出,從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一共張貼了大概910輛汽機車,其中汽車59輛、機車107輛,共計166輛汽機車被拍賣掉,不過通常都只是一般車輛,尚沒有特別昂貴的名車,「好的車子絕對不會放在那邊管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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