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中天遭NCC駁回換照提告,並於訴訟開打前聲請假處分,要求NCC保留52台,並於11日證照到期後,發臨時執照給中天,直到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裁定駁回,並召開記者會說明4大理由,中天除發聲明表達憤怒與失望外,委任律師方伯勳也表示,「收到裁定,立即抗告」。
▲法院7日開記者會,說明駁回中天假處分聲請的理由,中天律師表示「收到裁定,立即抗告」。(圖/記者羅志華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說明駁回中天假處分案。(圖/記者張榮恩攝)
法院發言人表示,依目前中天及NCC提供的資料,無法認定NCC有明顯違法,駁回換照,也沒造成中天重大、無法回復的傷害,且若裁准假處分,可能會讓中天藉司法,迴避6年換照一次的規定,另外,「52台」要播甚麼,是頻道跟有線業者自己談的事情,也不是《行政訴訟法》中能聲請的標的。
對假處分遭駁回,中天新聞表示憤怒與失望,認為NCC在換照聽證會上有重大瑕疵,駁回換照的決議適法性不足,且對新聞自由造成重大且迫切的危險,法院的裁定並不合理,將依法提起抗告,而中天的委任律師也表示,「收到裁定,立即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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