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作業高危險!桃園勞檢處籲落實防墜措施並通報。(圖/勞檢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近日中壢工業區發生勞工因從事廠房屋頂修繕,而踏穿墜落致死意外,桃園市政府勞檢處統計,近2年製造業因廠房屋頂修繕作業而發生職業災害有7件、造成3人死亡,針對屋頂作業風險多,籲請事業單位落實防墜安全措施,另作業前3日,須向該處線上申報,俾利勞檢處事先掌握施工資訊,維護工作者安全。
勞檢處根據以往發生的職災案例表示,事業單位應特別就下列事項確實做好防範:1.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屬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上述專人應接受屋頂作業主管教育訓練。2.於斜度大或滑溜之屋頂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及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台。3.於易踏穿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4.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確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鉤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5.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6.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有墜落危險時,應停止作業。
勞檢處長李賢祥提醒,屋頂上的工作多屬臨時性作業,雇主須於平日對勞工加強實施工安全教育,使勞工瞭解屋頂作業潛在危害及傷害性,倘雇主未確實做好安全防護,除可以職業安全衛生法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整罰鍰,亦可依違反法令樣態予以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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