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掐脖摀嘴,試圖二度性侵按摩女。此為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男子陳正雄,今年3月間明知自己沒錢付按摩費,竟以假帳號約按摩女小瑾(化名)到家中按摩,陳男進屋後隨即壓制小瑾,恫嚇「不配合就掐死你」性侵得逞。幾天後陳男故技重施,又以假帳號打算闖屋性侵小瑾,小瑾機警發覺,大叫救命,並死命將陳男推出鐵門外,免於再被摧殘。一審將陳男判刑5年6月,但高院二審8日改將陳男判刑4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今年3月17日下午,明知自己無力支付按摩費用,還以Line假帳號「開跑了(立夫)」向小瑾約定按摩,而進入小瑾位在台北市中山區的家中。但陳男進門後隨即向小瑾恐嚇:「我是從監獄裡放出來的,沒有錢」,而後掏出100元丟給小瑾,說:「2、3年沒有見女人,很想做」,遂撲至小瑾身上。小瑾大喊救命,陳男竟掐住小瑾脖子恫稱:「不配合就掐死你。」小瑾心生恐懼,遭性侵得逞。
陳男食髓知味,過了2週又以假帳號「雪哥」,約小瑾到家中按摩。小瑾應允後,陳男先到小瑾門口外等候,而後傳訊「上樓了」,誘騙小瑾開門。小瑾一開門,陳男迅速閃身進入屋內,小瑾立刻認出他是上次那匹惡狼,就一手抓住大門門框,一手與陳男拉扯。過程中小瑾不斷大叫救命、尖叫,陳男掐住小瑾脖子、摀住她嘴巴,試圖將小瑾拉出到樓梯間性侵,但始終無法成功。最後陳男放棄,落荒而逃。小瑾報警,警方循線逮捕陳男。檢方對他依照「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未遂」2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第一次性侵小瑾,但他否認第二次行為有罪,辯稱當時是要補償小瑾,要跟她談和解,但是小瑾一看到他就要把門關起來,那個動作讓陳男很生氣,才會有後續的拉扯動作,當時並沒打算性侵。但小瑾供稱,當天陳男一句話都沒說,也沒拿錢出來,怎能算是和解。法院不採信陳男,一審將他重判5年6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仍認定陳男第一次性侵有罪,另外他第二次性侵部分,高院認為成立傷害罪,這部分改判1年6月,最後宣告應執行4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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