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涉貪遭羈押提抗告,8日高院駁回。(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徐愷昕/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基金爆發舞弊醜聞,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涉嫌收賄操控遠百股價,於11月27日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游迺文不服被押抗告,高院8日駁回抗告羈押確定。
高院指出,游迺文違反應由交易員下單的規定,直接透過證券商以勞動基金運用局名義、用「高於設定的價格」買進遠百股票,且於7月27日起,即與大量持有遠百股票的寶佳公司及證券商復華公司人員聯繫、吃喝聚餐,關聯密切,涉共同縱股價。
高院說,游迺文的家庭經濟主要來源為其薪資收入,但事證顯示其薪資與每月信用卡費用,明顯入不敷出,游迺文於101年9月起至109年9月間,以現金存入個人帳戶金額達918萬元;游迺文雖辯稱是友人借貸還款或投資獲利,但是其投資或借貸時間、對象、金額、利息、分紅方式等,甚至資金來源,均屬不明。
另外,游先前還私接代操股票,用對方的帳戶幫挑股投資,涉藉此收對方紅包。高院指出,游迺文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原審裁定羈押禁見無誤,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
全案緣於檢廉獲報,游男今年7、8月間接受餐飲招待後,要求替勞動基金運用局下單的證券公司,以運用局勞動基金相關帳戶,持續掛單買進特定公司股票,達到操控特定公司股價目的。
檢廉查出,游男自民國101年9月至今年9月間,每月平均支出信用卡費15萬至22萬元,還有將近900萬元現金存入個人帳戶,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
台北地檢署11月底指揮廉政署兵分3路搜索,並約談游男及其妻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諭令游妻無保請回,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游男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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