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鑫於2019年11月間,捧著壽桃對大同董事會提告,1年多後上演大和解,9日當庭解任律師「不告了」。(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號稱「會計界柯南」的巫鑫於2019年間,揭發大同董事會對華映背書保證,經層層手法投資大陸的內幕,遭大同董事會決議提告妨害名譽及信用,案經高院判決無罪確定,巫鑫對數名董事會成員自訴誣告。北院9日開庭,大同前董座林郭文艷、律師陳守煌等7名被告到庭,巫鑫表示「不告了」,但誣告罪無法撤告,便當場解除律師委任,待5天補正期限到後,法院將駁回告訴。
巫鑫於2019年間,揭發大同董事會自2015年起,違法對華映保證20億債權,提出來的擔保,竟是在大陸已遭法拍、凍結的華映百慕達股權,挨告後,他質疑董事會成員不維護股東權益,反對他提告,氣得反提誣告。
大同告巫鑫妨害名譽、信用,案經高院9月判決無罪確定;法院9日誣告案開庭,巫鑫在庭前,與林郭文艷等人上演「大和解」,認為當時提告正在氣頭上,經無罪確定後過了這麼久、沒必要再浪費司法資源,便當庭解除律師委任。由於刑事自訴需委任律師為代理人,若巫鑫5天後沒另委任律師補正,法院將駁回告訴,以結果來說形同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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