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敬群指柯文哲「心裡有鬼」 北市社宅高租金是誤解法治內涵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明倫社宅4萬月租金引發爭議,市長柯文哲日前向中央喊話,要求訂定社宅租金全國統一標準,但遭內政部反擊,政次花敬群甚至大酸,「台北市整天把自償率掛在嘴上,不是因財務有問題,而是心裡有鬼」。花敬群10日再酸,「這都是市政府或市長對於法治的內涵不了解而導致的誤會」。

▲▼台北市明倫公共住宅外觀,一房型的內部裝潢。(圖/記者呂佳賢攝)

▲台北市明倫公共住宅外觀,一房型的內部裝潢。(圖/記者呂佳賢攝)

行政院10日召開例行院會。會後有記者問到,台北市政府稱房租之所以這麼高,主要是因為把房屋稅、地價稅等未來成本都計入,但社宅規劃時前10年的房屋稅跟地價稅是免稅,後續成本都必需納入營運成本,將間接轉嫁到承租客。有人建議何不乾脆把社宅營運期間的所有房屋稅、地價稅全部減免?

「這都是市政府或市長對於法治的內涵不了解而導致的誤會。」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住宅法在立法的時候,我們用5年有必要再延長5年,這樣的訂定原因是因為依照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規定,稅法或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租稅優惠,應明訂實施年限。

花敬群說,法律規定在立法的時候若要減稅,就要明訂實施年限,但是我們在說明欄或是立法的時候,精神上是時間到了,就再修法再延長,「實質上所以地方政府都了解」,台北市政府內部也都了解,這是首長的誤解引導出可能扭曲的結果,導致算成本的時候,把房屋稅、地價稅算進去,而且算得比例非常高,「這都是一些誤會導致的錯誤」。

花敬群表示,只要大家講清楚,以後就朝這方向調整,實質上是讓大家放心,而且台北市的社會住宅相關法制、市府自治條例,也明文規定社會住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免徵」,訂在裡面就代表免徵,所以本來就沒有10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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